自家騎樓被亂停車,可以告對方嗎?

2025 Mar 3

自家騎樓是我的私有地嗎?

案件概述
一名網友指出,自家住宅門前騎樓常有一輛轎車前來亂停,根據照片,車主倒車入庫將其家門前停好停滿,影響到他與家人們的進出,令他相當不滿。
有網友回覆說「騎樓為法定公共空間,需要供行人通行之用處」,另有網友說「騎樓是私有產權,但是公共使用」,究竟自家門口的騎樓到底能不能停車呢?又是否是公共空間呢?

 


律師怎麼看?

 (1)自家門口的騎樓歸屬問題如何界定呢?可以不給別人停車自己停嗎?
(2)在騎樓停車會被警察開罰嗎?
(3)該名發文的網友可以如何解決自家門口被轎車停車而影響出入的問題呢?

 

一、「騎樓」一詞在法律上並沒有明確之定義,因此騎樓之所有權歸屬,亦難一概而論,仍需以土地所有權狀紀載為準。惟城市中常見的騎樓,通常係屬建物所有權人所有,僅係因建物在容積率、建蔽率、法定空地及建築法規等考量或強行規定下,無法興建封閉式建物,不得不保留供公眾通行之土地。

二、承上,騎樓既屬於建物所有權人所有,依民法所有權得自由處分收益之原則,照理來說應屬屋主可自行使用並排除他人干涉,然而為確保供大眾通行之公共利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條第一款明文將騎樓納入道路之範疇,同條第三款更將其定義屬人行道之性質,因此如占用騎樓通行道路,可依同法第55條、第56條、第82條處以罰鍰並依各縣市自治條例移置車輛於適當場所者,此即所謂「騎樓產權私有、使用權公有」,上述規定並經大法官第564號釋字肯認在案。

三、故如遇到他人占用自家門前騎樓之狀況,可通報轄區派出所,請求員警至現場處以罰鍰,如情節嚴重或長期占用,可請求將車輛移置適當場所(即拖吊),切勿自行移車或因情緒不滿而與車主發生衝突,以免有理變無理,反被提告強制或毀損等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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